这桩「强奸案」的真相,可能会刺痛不少人

近年来,印度电影弯道超车,贡献了不少高口碑高票房之作。

尤其是对社会现实的批判与反思,相当有力度。

其中,女性在印度社会地位低下、遭不公平待遇的情形,被广泛书写。

大多以弱者姿态出现,惹人同情。

但最近有部电影,却有些不同。

极其尖锐——

《刑法典第 375 条》

海报与标题指向明确。

这是一部探讨法庭对决的电影。

影片开场,男主角的一番话就勾起了足够的深思:

法律不等于正义

正义是理想

法律是达到目标的工具

法律不等于正义;

甚至有时候,法律会和正义起冲突。

他提到一个例子。

在某起恶性犯罪案件中,主谋在庭审过程中成年了(犯案时未成年)。

愤怒的民众都希望能够以成年罪犯的标准,对他进行最严厉的审判。

但法院最终仍按照未成年法律对犯人进行了量刑。

法律得到了维护吗?显然是的。

但正义得到了伸张吗?恐怕未必。

在这样的案例中,法律甚至某种程度上成为了罪恶的包庇者,站到了所谓「正义」的对立面。

在这样的情形下,选择法律,还是选择「正义」?

绝大多数都会选择「正义」。

看群情激奋的民众呼声就知道了。

但男主选择了法律。

冷漠无情吗?

先看完下面的故事再做判断。

故事围绕一场强奸案的指控展开。

原告是某剧组的服装助理。

她指控自己的顶头上司,一位知名导演对自己实施了强暴

警方迅速立案侦查。

影片呈现了女性被实施侵犯后,男性警方办案的一贯粗鲁。

毫无同情心的、极度冷漠地程序盘问。

最惹人气愤的,是最后一个问题:

原告也被问得生气了,给出了漂亮的回击:

经过一番取证,包括原告体内的精液、体外的淤青,以及被告卧室里种种痕迹,都与证词相吻合。

人证物证俱在,几乎没什么好辩驳的了。

众所周知,印度长期以来男女社会地位不平等、强奸犯罪率高,在国际上都是臭名昭著的;

加上此次被告又是公众人物,案件很快成为了媒体和民众关注的焦点。

一时间,民怨四起,群情激愤。

在巨大的舆论关注之下,法院迅速做出判决。

被告导演因强奸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

眼见恶人伏法,人人拍手称快。

社会各界纷纷表态:

「这是印度 METOO 运动的里程碑」

「希望更多的女性勇敢站出来」

但即便面对确凿的证据,导演依然坚决否认罪名。

并且在狱中提出上诉。

一位业内的知名律师,也就是前面「坚决站在法律这一边」的男主角,接下了这个案子。

替恶人打官司,被骂是肯定的。

「有钱人的走狗!」

在法庭外面,男主甚至被愤怒的群众泼鸡血。

妻子也不理解他。

「在想着挣钱,也没必要干这么丧良心的事情吧。」

律师很冷静地回答:

没有审判就没有防御

没有防御的系统

可以把任何人扔进监狱

但自觉站在正义高地,极端愤怒的人,是没有心情去思考这么理性的问题的。

「强奸犯就该死!」

在庭审过程中,男主律师使出了开脱罪名最常见的程序不合法」招式

案发现场的取证环节存在巨大纰漏,关键物证的法律效力受到强烈质疑;

警方还曾私自对被告实施巨额敲诈勒索。

原告脸上的伤痕也被证明并非被告所导致。

而是听闻「强奸」事件后感到耻辱的原告兄弟所为。

但受害人却选择有意隐瞒了这部分事实,为什么?

这些都不足以颠覆整起案件的性质。

真正的关键,在于被告和原告的关系——

助理其实是导演的婚外情出轨对象

原来,助理对导演暗生情愫、主动示好,而色迷心窍的导演则顺水推舟。

不仅默许了这段婚外情的发生,更是利用职务之便提拔助理获得工作机会。

导演只想享受不用负责的肉体关系,事实上,他的出轨对象,不止一个

但助理对此不甘。

强烈的占有欲让她嫉妒、生气,甚至希望上位。

最终,两人感情破裂,一拍两散。

但助理并没有就此罢休。

于是,盘算出了这样一个报复的计划。

案发当天两人确实发生了性行为,但并没有强迫,更非强奸。

罗生门中的天平完全倾斜。

「强奸犯」原来是被栽赃的罪名,出轨可鄙,但罪不至十年徒刑;

「受害者」竟在用利用法律实施报复,以弱者姿态博同情。

此时,作为看客的你,态度是否有发生变化?

但不要又急着下判断。

任何盲目站边的行为都是幼稚和愚蠢的表现。

女主是撒谎了,但她就是绝对的加害者吗?

原告方的辩护律师有一段话特别精彩:

事实上,在这段婚外情中,导演也确实利用了他的权威令助理屈服。

属于利用职权优势的诱骗行为。

看到这里,或许有人要问:

正义到底是什么?

本以为女性是受害者,结果被啪啪打脸;

但转风向支持男性的无辜,其实也站不住脚。

这部电影,其实是打在所有喜欢自诩「正义者」脸上的一记耳光

自以为是的正确,不过是因为不了解事实的全貌而所产生的偏见罢了。

没有人拥有上帝视角。

即便是法庭,也是有限的信息场域,法官与律师只能依据既定的证据和供词。

是站在各自立场上的博弈。

部分媒体能接触到一手资料,有一定发言权。

但往往也会为了博取眼球,引导舆论,大肆报道尚不明确的案件。

最荒唐的是外圈的围观者。

明明是离案件最遥远,也最没有能力了解事实的一拨人,却往往骂得最响亮。

民众对导演的声讨一浪高过一浪,恨不得将他除之而后快。

所有人都先入为主地在心中对犯人做出了审判,而后面发生的许多关于案情的疑点和曲折,没有人关注,也没有人在乎。

甚至没有人知道。

他们只顾借着「正义口号」肆意宣泄心中的愤怒。

「绞死那个强奸犯」

民众所代表的「正义」还是胜利了。

在双方都没有足以证明己方立场决定性证据的情况下,法庭最终选择依循印度刑法第 375 条

如果男性被告人的权力超过女性,他们之间发生的性行为,只要在法庭上女性声称这违背了自己的意愿。

那么法院将倾向于优先相信女方的证词,并将他们之间的性行为当作强奸判定。

这个结局,在钻了法律漏洞的同时,更多其实是出于顺应民意的考量

真正给被告判刑的,不是法律本身;

而是社交网络上的网民们。

正义到底存在吗?

即便没有人能够完美定义,它也真实存在。

但正义的判决要基于事实依据,而旁边者对事实的把握,是有限度的。

有时候,事实清晰明了、无可辩驳;

但也有时候,事实会陷入罗生门的境地。

而这时候,更需要强大的理智与客观,需要对双方都拥有极大的理解与宽容,去尽可能地接近真相。

群众容易情绪化,容易偏激。

但民意不该对法律进行绑架,而法律更不应对民意表示屈服。

当本应高悬在空中的法律被民意拖到地上,拖进泥土。

从那一刻起,无论是正义还是法律,就都荡然无存了。

看似是在追寻正义的人们,实际上却把正义踩在脚下,碾得粉碎。

这部电影也许会刺痛一些人的神经。

但这也恰恰是鱼叔推荐这部电影的意义。

网络上,总有一些永远冲在追寻正义第一线的「正义路人」,指点江山激扬文字,却让人不由得陷入思考。

你所看到的究竟是事实的全部,还是你想看到的那部分?

你的一言一行,究竟是理性的诉求,还是负面情绪的宣泄?

而你口口声声追寻的正义,究竟是真正的正义,还是符合你心中所期待的正义

这个世界需要发声。

但需要的不是缺乏理性,人云亦云,推波助澜的哄闹。

那些张口就来的「正义路人」们。

请少做上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