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奸大国印度的电影,居然开始为男性喊冤了?

不久前,电影圈出了个新闻——有 " 法国奥斯卡 " 之称的第 45 届凯撒奖,将最佳导演奖颁给罗曼 · 波兰斯基,引发多名女演员愤然离场。

这是因为早在 1970 年代,波兰斯基曾因为性侵 13 岁女孩被定罪,却在此后逃离美国并遭到通缉。

这个获奖消息宣布后,不仅演艺界内部掀起轩然大波,还有大量巴黎民众在场外举行抗议活动。

原因正如女演员阿黛拉 · 哈内尔所说:" 表彰波兰斯基,无异于向所有的受害女性吐口水,告诉人们侵犯妇女并没有错。"

这让我想到最近新出的一部印度犯罪片,故事同样是围绕一起 " 导演性侵案 " 展开——《刑法典第 375 条》。

影片中的受害者安贾丽,是一家影视公司的初级服装助理。

案发当天,她按照设计师的要求,将服装送到导演库拉纳家里,结果后者却见色起意、支开佣人,对她实施了殴打和性侵。

案发后,安贾丽带着满身伤痕回到家,并在父母兄长的陪同下去警局报案,接受法医鉴定。

结果显示,受害者的脸部、大腿内侧及身体存在多处挫伤;私处留有男性精液和毛发,与库拉纳的 DNA 完全吻合。

于是,库拉纳在当晚被立案逮捕,作为嫌疑人接受调查。

随后警方又在他家床单上发现了精液和毛发,分别属于他与受害者。

由于所有证据都与受害者陈述相符,一审法院认定库拉纳有罪,并根据印度刑法判处他 10 年监禁。

随后,这起 " 导演强奸案 " 立刻在舆论中引发了轩然大波。

这一来是因为库拉纳是宝莱坞大导演,他的行为让其他女性从业者感到心寒和后怕;

二来众所周知,印度本身就是 " 强奸大国 ",近年来在 MeToo 运动的影响下,越来越多的女性关注到职场性骚扰问题,并把这次判决视为 " 历史性的胜利 "。

所以无论从法律还是民意角度来说,库拉纳都很难再有翻身机会。

但他却一口咬定自己并没有碰过安贾丽,还告诉妻子有人篡改了 DNA 报告,才导致自己含冤入狱。

于是,为了帮丈夫脱罪,妻子砸下重金,聘请著名律师萨鲁加当二审辩护人。

而控方那边,则请出了充满正义感的检察官甘地,誓要让库拉纳受到惩治。

最后连最高法院都不敢轻视这桩案件,找来了两位风格迥异的法官坐镇,一位态度宽容,另一位保持着最高定罪率。

其实,说到性侵类犯罪的作品,咱们已经聊过很多。

它们中很大部分都将视角放在受害者身上,着重表现他们受到的身心摧残。

比如美剧《难以置信》,就让我们看到性侵受害者在报案后,不仅要承受伤情鉴定、复述案情带来的折磨,还会因为警方的冰冷质疑痛不欲生。

而这样的经历放在印度女性身上,更是难以想象的耻感压迫。

安贾丽先是被迫接受男法医的检查,接着把经历反复陈述给警察、医生、检察官、法官,每次说完都痛苦地大哭不止。

但这部影片的重点并不仅在性侵带来的伤害,而是围绕法庭上的唇枪舌战推动案情反转,引导观众对维护法律和捍卫正义做出辩证思考——

根据辩方律师萨鲁加所说,这起案件看似证据确凿,其实在证人盘问与证据监管上存在巨大漏洞。

他首先拿出库拉纳的通话记录和口供,指出调查官在实施抓捕前,曾利用职权向嫌疑人勒索钱财。

勒索未果后,又扣押床单证物和医检样本,延迟五天才发给法医实验室,导致关键证据很可能遭到篡改。

接下来,萨鲁加又将焦点放在受害者的证词上。

他一边通过大楼的监控记录,指出保姆离开时间约为 22 分钟;

一边拿出安贾丽当天穿的同款紧身裤进行演示,证明在发生激烈反抗的情况下,性侵过程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。

对于这个说法,检察官认为受害者很可能被压在身下,遭到殴打,无法做出有力反抗。

萨鲁加便直接拿出医检报告打脸——如果受害者是拼命推开库拉纳,为何反抗性抓痕都集中在他的后背呢?

随后,他又当庭盘问受害者的大哥,激怒对方,使其承认自己曾殴打安贾丽的事实——

原来,受害者脸上、身上的挫伤并非来自库拉纳,而是她大哥在得知事情后,将愤怒情绪发泄在了她身上。

结合这些证据,萨鲁加提出了一个颠覆性的推断——安贾丽是库拉纳的婚外情对象,但事后她以强奸罪提出了报复性的虚假指控。

为此,萨鲁加甚至以吊销执照六个月为代价,谎称掌握了两人亲密相处的视频,吓得安贾丽当场露怯。

当被告人库拉纳当庭进行自我陈述后,真相也来了个彻底反转——

原来,安贾丽作为服装助理,一直偷偷爱慕着导演库拉纳,并被后者以婚姻不幸为由、以事业上位作交换,成为他的婚外情妇。

但随着库拉纳的真面目暴露,两人很快在争吵中分手。

安贾丽不甘心事业尽毁,便主动上门献身并佯装向渣男认错,实施了这起报复性的虚假指控。

而库拉纳被捕后,一开始为了保护婚姻,死活不肯承认这段外遇,直到被判处 10 年监禁,他才向萨鲁加说出事实。

随后,在律师的努力下,终于将定罪证据逐一击破。

但即便如此,法律就能公平公正地还被告人清白吗?

关于这一点,影片开场就通过萨鲁加的高校演讲阐明了这样一个观点——法律不等于正义,正义是抽象的理想,而法律是达到正义的工具。

正因为法律规定被定罪的罪犯拥有辩护权利,萨鲁加才会顶着舆论压力,出任库拉纳的辩护律师。

但不可避免的是,法律有时也会让人失望。

比如在印度的刑法典中,绝大多数案件都是谁起诉谁举证,但性侵案件却违反这项原则,需要由被告方承担举证责任。

还比如片名中提到的 " 刑法典第 375 条 " 规定,如果被告男方利用职权凌驾于女方之上,两人又确实发生了性关系,那么当女方声称并非自愿时,法庭就会采信并予以定罪。

所以,尽管萨鲁加举证反转了案情,但法官仍宣布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,判处被告人 10 年监禁。

不难看出,影片藉由一起虚假指控的 " 导演强奸案 ",给观众留下了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——当某项法律偏向弱势群体却又遭到滥用时,它还一定能帮助人们捍卫公平正义吗?

影片最终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,而萨鲁加决定用继续上诉的方式,寻求对法律权威与社会正义的维护。

在他看来,每一个虚假的强奸指控,都是钉在真正强奸受害者棺材里的另一枚钉子。

法律制度的确存在不够完善的情况,但更值得我们警惕的,是那些滥用法律、滥用社会同情心来满足一己私欲的行为。

正如罗曼 · 罗兰所说:" 怜悯是一笔借款,为小心起见,还是不要滥用的好。"

如此滥用社会的同情心,不仅会导致真正值得同情、渴望正义的人们希望落空,那些造假者最终也会受到自身反噬的后果。

而除此之外,片中检察官最后的总结,也同样耐人寻味——

当男人通过职权告诉女人,和他睡可以换取事业一飞冲天的时候,即使女人让步同意,那也是违背意愿的强奸行为。因为他是在间接告诉她,如果不顺从就可能有损她的职业。

当然,这里所说的两种人其实并不分男女。

任何人都不该利用权力地位上的优势去霸凌他人,用所谓 " 利益交换 " 的说辞来洗白性侵行为,就更为可耻。

面对性骚扰、性侵犯,只有在第一时间就选择抵制、勇敢发声,才能将可能受到的伤害降到最小。